健康
吃到「非洲豬瘟料理」怎辦?食藥署、農業部解答
台中市梧棲一處畜牧場上周三(22日)出現首起本土非洲豬瘟個案,儘管中央已祭出禁運、禁宰豬隻15的天管制,但網路上仍盛傳「近期不要吃豬肉」,引發民眾恐慌;對此,食藥署表示,非洲豬瘟不會感染人類,屬豬隻專屬病毒,並非人畜共通傳染病,市售豬肉均經過屠宰檢驗把關,民眾可安心食用;農業部也說,非洲豬瘟不會感染人類,即使誤食受感染豬肉,病毒也無法在人體內繁殖。
食藥署指出,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56度持續70分鐘、60度持續20分鐘,或加熱70度即可立即失去活性,國內屠宰場皆設有駐場獸醫師,從屠宰前後逐隻檢查,確保肉品合格出場,只要選購來源清楚、具檢驗標章的豬肉製品,安全性高,不必擔心食用風險。
食藥署提醒,若業者違法使用病、死豬肉做為食品原料,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至2億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可勒令停業、廢止公司登記,呼籲民眾不要輕信網路謠言,購買來源明確、檢驗合格的豬肉就可安心食用。
農業部指出,非洲豬瘟主要透過廚餘、病豬運輸工具、壁蝨、豬隻分泌物或排泄物等途徑傳播,並不會感染人類,即便不小心吃下受感染的豬肉,病毒也無法在人體內繁殖,因人體胃酸pH值約1.5至3.5,已超過病毒耐受範圍,在消化道酵素作用下,病毒絕大部分會被破壞,很難在糞便中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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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56度持續70分鐘、60度持續20分鐘,或加熱70度即可立即失去活性,國內屠宰場皆設有駐場獸醫師,從屠宰前後逐隻檢查,確保肉品合格出場,只要選購來源清楚、具檢驗標章的豬肉製品,安全性高,不必擔心食用風險。
食藥署提醒,若業者違法使用病、死豬肉做為食品原料,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至2億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可勒令停業、廢止公司登記,呼籲民眾不要輕信網路謠言,購買來源明確、檢驗合格的豬肉就可安心食用。
農業部指出,非洲豬瘟主要透過廚餘、病豬運輸工具、壁蝨、豬隻分泌物或排泄物等途徑傳播,並不會感染人類,即便不小心吃下受感染的豬肉,病毒也無法在人體內繁殖,因人體胃酸pH值約1.5至3.5,已超過病毒耐受範圍,在消化道酵素作用下,病毒絕大部分會被破壞,很難在糞便中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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