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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黛麗赫本離世「遭中國餐廳濫用11年」!涉營利侵權 兒跨海提告結果曝

編輯部
1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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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黛麗赫本離世「遭中國餐廳濫用11年」!涉營利侵權 兒跨海提告結果曝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國際影壇傳奇女星奧黛麗赫本(Audrey Hepburn)離世逾30年,經典氣質至今仍深受全球影迷喜愛。不過,中國蘇州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侵害赫本肖像權與姓名權的案件,引發外界熱議。法院最終判決一家以赫本為名的餐飲公司敗訴,強調即便名人已故,其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護,相關經濟權益可由近親屬繼承。

據了解,這起案件起因於中國一家成立於2004年的餐飲公司,自2014年起未經授權,以「Angel’s 赫本時光餐廳」為名經營,並在官網、實體店面及社群平台上大量使用赫本的姓名與肖像作為宣傳素材,營造與這位影壇巨星有關聯的形象。赫本之子盧卡多蒂(Luca Dotti)發現後,認為此舉侵犯母親的人格尊嚴並造成精神與經濟損害,遂提告要求停止侵權、公開道歉,並求償超過百萬元人民幣。

案件經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餐飲公司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奧黛麗赫本」姓名,刊登公開道歉聲明,並賠償盧卡多蒂經濟損失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7萬元)。業者不服上訴,蘇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法院指出,奧黛麗赫本雖於1993年去世,但其姓名與肖像仍屬於死者人格利益,依法受《民法典》保護,且相關經濟權益可由近親屬繼承。該餐飲公司長期以營利為目的使用赫本形象與姓名,足以讓公眾誤以為與赫本家族存在特定合作關係,構成侵權。

判決書中強調,雖然該公司在訴訟期間已停止使用肖像,但多年來以「赫本」作為品牌名稱,已對消費者心中形成穩定印象與聯想,影響持續存在。法院進一步指出,根據語言文化及社會習慣,「赫本」二字在中國早已與奧黛麗赫本形成特定對應關係,仍屬於侵權行為。

蘇州中院也將此案列為「典型人格權保護案例」,強調知名人士即便過世,其人格尊嚴與名譽價值不應被隨意利用。法院提醒商家,任何商業活動若欲使用公眾人物姓名或肖像,應事先取得合法授權,否則恐涉侵權甚至不正當競爭。該判決公布後,也在中國社群平台微博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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