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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KTV性侵女同學!到處炫耀後神隱 留母面對百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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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KTV性侵女同學!到處炫耀後神隱 留母面對百萬賠償
一名17歲董姓少年跟同學到KTV歡唱時,趁一位女同學小雨(化名)喝醉,竟將她帶至廁所性侵,事發後小雨崩潰休學。董姓少年不僅沒有反省與歉意,繼續向朋友炫耀自己的惡行,還在法院審理期間透過小三通逃往中國,留下母親為他面對民事賠償。經過台北地院審理,判董男和母親需要賠償小雨80萬元、小雨母親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董姓少年和小雨等5人相約KTV歡唱,期間小雨喝了幾杯伏特加混可樂,不勝酒力導致精神恍惚、意識不清。董男假借攙扶她到包廂的廁所嘔吐,實際上趁機反鎖廁所門後性侵得逞。

小雨在案發後身心嚴重受創,董男卻不斷對外宣傳自己的獸行,小雨的朋友一度要約董男「談判」來為小雨出氣,被校方教官制止。隔年3月,小雨又被以前的同學訕笑性侵一事,讓她憤而對董男提告。

小雨和母親對董男、董母分別提出100萬、30萬的求償,審理期間董男沒有現身,也沒提出任何聲明。董母稱自己很難盡監督責任、兒子當時已經接近成年,不應苛責她負起監督責任,她已經與兒子久未聯繫,自己也一身病痛只靠打零工維生,難以負擔小雨母女要求的賠償。

法官認為董男犯案之後,在審理期間就打著工作為名,透過小三通出境到中國,從未返台對自己做過的事負起責任,董母雖然宣稱久未與兒子聯繫,強忍病痛打零工賺錢,卻沒提出證據佐證。法官斟酌被害人身心受創程度,判決董男、董母應連帶賠償小雨80萬元、小雨母親20萬元,全案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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