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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關門太快強行載走!乘客氣炸怒告 司機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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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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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關門太快強行載走!乘客氣炸怒告 司機下場慘了
日前桃園一輛學生專車發生司機與學生爆發衝突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如今又傳出台中曾有一名BRT公車周姓司機,因車門關太快未讓劉姓乘客下車,強行載往下一站,雙方因此爆發口角。經法院調查認定,周司機的行為已達妨害劉男行動自由程度,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0日、緩刑2年。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月,當時周姓司機駕駛台中巨業客運的BRT「310區2路線」,從台中車站開往台中港。劉姓乘客於晉江寮站準備下車時,認為司機關門過快,還有人未下車就關閉車門,氣得當場上前理論。沒想到雙方言語衝突越演越烈,司機不僅未理會劉男要求下車,反而直接關門開往下一站靜宜大學站,直到到站後才讓劉男離開。

事後劉男憤而提告,雙方互控對方違法,案件因此送上法院。經台中地院調閱公車監視器畫面發現,劉男在23時25分5秒刷卡準備下車時,明確向司機抱怨:「你關車門關這麼快在幹嘛?很多人都還沒下車」,劉男在23時25分21秒說完話後準備轉身下車,周司機卻隨即按下關門鍵,整個過程僅給乘客約16秒的下車時間。

周司機在庭上辯稱,當時自己背對乘客,不知道誰要下車,也沒有聽到刷卡聲,並強調已依公司規定在站停留足夠時間。更指控劉男態度激動,甚至出言辱罵、試圖靠近駕駛區攻擊。但法官審酌監視器畫面後認為,當時刷卡機已亮燈並發出提示音,且劉男確實有表明要下車的意圖,司機仍選擇關門行駛,行為顯然出於報復心態。

法院指出,周司機當時完全可以再次開門讓乘客下車,卻選擇強行將人載往下一站,此舉已構成妨害行動自由。考量他事後未充分反省、態度欠佳,最終依強制罪判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提供60小時勞務服務。而周司機控劉男公然侮辱,屬告訴乃論罪,經撤告後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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