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國際法院裁定】以有義務確保人道物資進入加薩
記者施欣妤/綜合報導
聯合國國際法院(ICJ)22日裁定以色列有義務放寬限制,讓人道援助物資進入加薩走廊,確保滿足巴勒斯坦人得以生存的基本需求。
國際法院院長岩澤雄司表示,以色列是占領加薩走廊的勢力,有義務「確保當地人口基本需求得到滿足,包括生存必要的物資供給」,同時有義務「不阻礙這類物資的供給」,另外還提醒,不得以飢餓作為戰爭手段;要求以國必須同意與促進聯合國與其機構,將援助送抵加薩走廊的巴勒斯坦人手中。
儘管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不具任何約束力,仍有重大法律分量和道德權威,可擴大對以色列的國際輿論壓力。
不過,以色列外交部「拒絕接受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指控這又是「假借國際法之名,對以國不利的政治措施」。此前,以色列曾以工作人員涉嫌參與哈瑪斯突襲行動為由,禁止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工作署(UNRWA)在加薩運作,引發國際譴責。
國際法院裁決,以色列不得阻礙人道物資進入加薩走廊。(達志影像/美聯社)
聯合國國際法院(ICJ)22日裁定以色列有義務放寬限制,讓人道援助物資進入加薩走廊,確保滿足巴勒斯坦人得以生存的基本需求。
國際法院院長岩澤雄司表示,以色列是占領加薩走廊的勢力,有義務「確保當地人口基本需求得到滿足,包括生存必要的物資供給」,同時有義務「不阻礙這類物資的供給」,另外還提醒,不得以飢餓作為戰爭手段;要求以國必須同意與促進聯合國與其機構,將援助送抵加薩走廊的巴勒斯坦人手中。
儘管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不具任何約束力,仍有重大法律分量和道德權威,可擴大對以色列的國際輿論壓力。
不過,以色列外交部「拒絕接受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指控這又是「假借國際法之名,對以國不利的政治措施」。此前,以色列曾以工作人員涉嫌參與哈瑪斯突襲行動為由,禁止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工作署(UNRWA)在加薩運作,引發國際譴責。
國際法院裁決,以色列不得阻礙人道物資進入加薩走廊。(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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