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於今年九月正式推動全國性「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方案,針對十八至四十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的女性提供凍卵費用補助;截至十一月三十日,共六十二人次癌友通過資格審查。台灣凍卵協會理事長曾琬婷表示,十分支持國健署推動這次的試辦,同時也提出三大建言,盼擴大癌別範圍、下修保障年齡至十八歲以下,強化政策推廣與資訊轉介,解除「同院」限制,以提升全台病患使用補助的可近性。
國健署表示,自一一四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二日,共六十二人次癌友通過資格審查,其中,男性十八人(二十九%),女性四十四人(七十一%);年齡以三十歲以上為主,三十歲至三十四歲十八人(二十九%),三十五歲至四十歲二十九人(四十六‧八%)。以癌別來看,乳癌三十七人(五十九‧七%),血液癌二十五人(四○‧三%)(包括白血病、淋巴癌、多發性骨髓瘤)。
依據研究,女性在三十五歲後卵子品質顯著下降,自然懷孕率降低、流產率升高,染色體異常比例也明顯增加。對年輕女性癌症患者而言,生育風險更為嚴重。新光醫院不孕症中心主任李毅評醫師指出,許多女性在罹癌後必須立即接受化療或放療,而這些治療會對卵巢造成不可逆損傷,可能讓卵子品質迅速下降甚至完全喪失生育能力。
面對癌症治療的急迫性,患者往往不得不將生育選項擱置,生存與生育成為「單選題」,必須優先拚命治療以保生命,無暇考慮未來生育。台灣年輕病友協會理事長潘怡伶分享,許多年輕病友在面臨癌症診斷時,對生育的焦慮相當明顯;有一些病友因治療後無法生育,甚至導致婚姻破裂。
李毅評醫師強調,在這樣的情況下,醫療性凍卵扮演關鍵角色:透過治療前凍存卵子,女性可將卵子品質固定在相對年輕的狀態,即便治療後卵巢功能受損,仍保有未來生育的可能。及早諮詢與進行凍卵,不僅可減少癌症治療對生育的不可逆影響,也讓女性在生存之外,保留對自身生育自主權的掌控。
曾琬婷理事長建議,應規畫試辦方案的未來時程表,盡快納入腹癌、卵巢癌、子宮頸癌、骨癌等預後良好但治療會影響生育的癌別,以照顧更廣泛的群體,保障她們的生育權。李毅評醫師也從醫學臨床角度,呼籲應將保障年齡下修至十八歲以下,涵蓋青少年癌友。
潘怡伶理事長表示,如果醫院的衛教與跨科轉介機制不夠完善,且社會大眾缺乏相關的認知,即使有七萬元的補助,病友也可能因資訊不足而錯過最佳的凍卵時機;建議責成醫院將生育保存衛教和跨科轉介機制列為標準流程,透過多元管道強化社會大眾認知。
現行的補助方案,必須在同一家醫院完成癌症治療與凍卵手術,雖然這樣讓負責癌症治療的醫師,能更方便與負責生殖醫療的醫師聯手照顧病人,但也限縮了偏遠地區病患的使用便利性。建議解除「同院」限制,以提升偏遠地區病患使用補助的便利性和可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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