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城隍廟29日晚間發生聚眾砍人,被害少年被砍到臟器外露,新竹檢方30日晚間訊問後,以陳姓和林姓主嫌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表示,案發當天內勤檢察官陳芊伃與警方成立專案小組,4個小時內循線逕行拘提行兇的陳姓兄弟、林姓男子3人,以及同案少年1人到案。經檢警初步調查,這起事件的起因疑似被害人積欠陳姓主嫌的女友一萬元,引發陳姓男子的不滿,因此糾集了包含自己在內共8人,分別搭乘3輛自小客車前往討債。雙方在商討過程中,因為言語不合而爆發衝突,陳姓男子夥同林姓男子和范姓少年等人,先徒手毆打被害少年,接著陳姓男子再持預藏的刀子砍傷被害少年身體多處,造成少年臟器外露後,8人隨即駕車逃離現場。
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陳姓男子和林姓男子涉犯兒少法、刑法之「成年人與少年故意對少年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實施強暴因而致生公眾危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等罪且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至於在場「助勢」的陳姓男子兄弟則以6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方強調,對於任何足以危害公共秩序之暴力案件,均秉持「速辦、嚴辦、溯源究責」原則,務求釐清案件真相,貫徹防制暴力犯罪之執法作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以維社會安寧。(彭清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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